MT4与MT5平台本身是技术中立的,但其高度灵活性又使之在正常交易之外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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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MT4与MT5平台作为外汇、黄金和加密资产的交易工具之一,本身是技术中立的,但它们的高度灵活性又像是一把"双刃剑",正是这种灵活性,使其在正常交易之外,也容易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等犯罪的温床。本文将从最高检今年公布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典型案例之一——王某等人通过搭建虚假MT4平台非法募集资金19.2亿元案件为切入点,解析此类平台的运作漏洞与风险本质,并为各方主体提供法律与合规视角下的防范建议。
(一)案情介绍
王某是北京多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顾某为其公司交易部负责人,王某竹、穆某竹分别负责公司管理及财务工作。
2014年至2020年间,王某陆续成立多家投资管理公司,伙同顾某、王某竹、穆某竹等人,搭建虚假炒汇平台MT4,通过发放传单、举办客户说明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谎称所搭建的MT4平台可以开展真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该公司与投资人签订《委托开户协议》《账户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由公司代为在平台"开户"并"入金",后续由专人进行账户日常维护以及炒汇交易,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咨询费,合同到期后,返还客户本金和20%至300%不等的收益。王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19.2亿余元,集资款主要用于返本付息和个人高消费。案发时未兑付本金3.9亿余元。
2023年8月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顾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某竹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穆某竹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万元。
(二)案件启示
司法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主要是通过调取挖掘涉案电子数据信息,"穿透式审查"平台架构和资金去向,调查取证的具体内容包括:
·平台技术真实性:是否存在后台操控、伪造行情或虚拟账户交易的行为;
·交易合规性:投资资金是否真正进入受监管的外汇交易市场;
·资金去向与用途:是否存在资金挪用、还本付息或个人消费行为;
·收益承诺与募集方式:是否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是否承诺保本保息。
司法机关在查清业务违法性和实际经营模式后,根据实质法律关系来区分集资诈骗罪、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等罪名。本案中,虽然王某通过代办公司在海外的新西兰注册的金融服务公司,并且在境外的香港租用了7台服务器终端,表面上是一个"境外金融服务公司",但是投资人资金并没有汇入真实的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炒汇平台也无法进行真实外汇交易业务,属于假借开展外汇保证金交易之名实施的非法集资活动。王某、顾某主观明知所搭建的MT4平台虚假,且直接支配集资款用于还本付息、个人挥霍等,而用于生产经营的仅3000余万元,二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王某竹、穆某竹虽然不明知涉案MT4平台虚假,亦不实际控制或支配集资款流向,但二人积极参与了王某、顾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公开宣传、并承诺返本付息的非法集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MT4/MT5只是软件,并非经纪商或交易所。任何经营实体获得授权后都可以在后台运营,完全没有透明度,结果导致投资者看到的行情和成交数据可能完全由服务器所有者掌控。同时,购买白标许可证的经纪商可以将平台品牌化作为自己的平台运营,使得白标经纪模式成为诈骗者的完美掩护。因此,虚假成交、对赌盘和高收益承诺等各种骗局得以滋生,MT4/MT5便很容易成为金融犯罪的温床,本文将向大家介绍一下这些常见骗局。
(一)利用不受监管的离岸经纪商
最常见的套路是借壳"离岸牌照"包装成"正规平台",这些经纪商通常注册在金融监管薄弱或者几乎没有监管的离岸地区。以所谓"境外牌照""外资背景""低税成本"为卖点,通过承诺超高杠杆、保本或高收益、大额开户奖金等激励手段快速吸引客户入金;但其背后往往缺乏真实的市场接入、资金托管和独立审计,实际上也并未受到任何实质性金融监管。
(二)提款限制和账户冻结
不少投资者都经历过"入金秒到、出金无门"的局面。在提取资金时,诈骗经纪商会采用各种拖延策略,比如声称需要重复验证身份信息、设定高额且隐藏的提款费用、以"可疑活动"为由冻结账户。有的受害者在平台交易中获得账面盈利后,发现账户突然被"系统维护"或"风控审核"冻结,甚至被要求再缴纳所谓的"税费""保证金"才能解锁账户。更恶劣的情况是,平台在用户提交提现申请后直接切断联系、关闭后台,所有交易记录随之消失,这些都是典型骗局。
(三)伪装成经纪商的庞氏骗局
一些诈骗经纪商的运作方式类似于庞氏骗局,他们利用新投资者的存款向老投资者支付小额返利,从而营造出"平台稳定、交易盈利"的假象。这种表面的盈利让投资者误以为平台可靠,但本质上并没有真实的市场交易支持。一旦资金链断裂或后台操盘者撤资,平台便会突然倒闭,大多数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四)黑盒自动交易系统(EA)
"黑盒自动交易系统(EA)"指的是那种对投资者而言内部逻辑完全不可见、只能"运行使用"而看不懂具体策略的自动化交易程序。诈骗者会利用投资者对自动化交易的渴望,声称这些系统可以保证盈利。实际上,这些系统要么编程不当,要么就是故意设计来赔钱的。一些经纪商还操纵交易环境,使得 EA 在模拟账户中运行良好,但在实时交易中由于滑点、延迟执行和操纵价格信息而全面崩盘。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很容易将资金交给这种"黑箱系统",最终损失惨重。
(五)假冒和盗版MT4/MT5
用户可能认为自己在交易真实市场,但实际上只是与一个假冒或者盗版的模拟系统进行互动。他们创建的网站与知名受监管经纪商的网站非常相似,甚至冒充其客服团队,使投资者误以为自己在与一家信誉良好的公司交易。等投资者意识到自己被骗时,已经为时已晚。
(一)对带单老师的建议
"带单"行为表面看上去只是交流分享经验,但在很多情况下,实质上构成了投资咨询、委托理财、代客操盘、募集资金等受国家金融监管的活动,尤其是许多带单老师都不具备任何金融牌照。因此,在向投资者推荐交易策略或操作指导时,带单老师应始终保持边界意识。首先,避免提供具体买卖建议、信号、止盈止损点,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保本"或"高收益"宣传;其次,避免返佣、分润等利益安排,这往往是司法机关认定非法经营和诈骗的关键要素;最后,避免直接或间接吸引不特定公众资金参与,以防触及集资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法律风险。
(二)对平台方的建议
技术外壳不等于合规经营,就算你的公司注册地、服务器在境外,只要你的客户是中国人,就难逃法律的制裁。如果你没有接入真实受监管的交易市场,法律风险极其之高。很多平台方误以为"我只是技术提供方""我不接触客户资金",我就没事儿了,这就是典型的想当然!
在实际司法认定中,只要你参与了推广、客户开户、收益结算或账户管理,即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参与者。因此,平台方要对交易模式、资金路径、服务器部署、业务推广等进行全流程的合规安排,"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资金是否穿透监管体系""是否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是否触及刑事责任的核心"。
(三)对投资者的建议
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应把平台可靠性作为和投资策略同等重要的考量。无论界面多么官方,平台名称多么熟悉,都必须验证经纪商的资质,以确保是从官方来源下载MT4/MT5。可以先用小额资金模拟测试一下提款流程是否顺畅,尤其是要警惕不切实际的承诺,以此来最大程度减轻自己被骗的风险。
刘磊团队简介
刘磊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北京盈科(香港)律师事务所注册外地律师。上海律协数字科技与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
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区块链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济大学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
出版书籍《数字货币与法》《数据合规》《反电信网络诈骗》。《数字货币与法》曾获"2022-2024年度静安律师出版专著一等奖",全网近50万粉丝。
专注虚拟货币、RWA、支付结算等数字金融领域的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工作,办理500余起相关案件。曾多次受邀为某市公安、某市检察院共计达上百名办案人员讲授涉虚拟货币法律问题。曾多次受邀在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讲课。
在《中国刑事司法》《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数字法治评论》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全网发表专业文章数百篇。
针对研究领域的法律问题,曾接受《新华社》《法治参考》《中国知识产权报》《每日经济新闻》《方圆》《21世纪商业评论》等知名媒体的采访。
营鹏飞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法律硕士、盈科青工委委员、2022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律师。在虚拟货币领域民事案件方面代理了大量的"矿机"纠纷、涉"币"借贷及财产损害争议案件,刑事案件方面为涉币的非法经营罪、帮信罪、掩隐罪等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陈明冬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22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律师。自2019年以来便深耕于虚拟货币相关的民刑事研究,具有丰富的、大量的实务经验。业务领域:涉虚拟币民刑事案件、银行账户解冻、企业法律合规及商事争议。
刘晓峰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涉虚拟资产相关规则及民刑事案件有深入研究,熟悉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市场相关规则。主要执业领域:区块链及金融科技、Web3、现实资产代币化(RWA)、加密资产及衍生品等领域;证券发行及股权并购等;公司合规及法律顾问;涉虚拟资产民刑事案件等法律服务。
何文轩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留学硕士,《数据合规实务系列课程:香港虚拟货币实务合规分享》主讲人,上海某国际高中外聘导师(Crypto Quest方向)。业务领域:刑事金融案件、涉外合同纠纷、数据合规。
李文珂,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美国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上海盈科"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成员,曾就职于美国知识产权律所IP&T GROUP,具备跨境电商自主创业实操经验。业务领域:跨境支付、品牌出海知产布局、海外电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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