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六人团伙设局抢劫币商40万枚USDT,二审法院认定虚拟货币具备财产属性,以抢劫罪判处十年以上徒刑。判决强调,虚拟货币虽非法定货币,但具有市场价值,抢劫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案件警示场外交易风险,法律底线不容触碰。
这两天刷到一个有意思的报道。河北一伙散户为牟取暴利,以场外交易为诱饵设局,抢劫币商40万枚USDT,最终六人悉数获刑十年以上,用后半辈子为自己的无知买单。我只能说真是不知者无畏,六个大老爷们,为了不到300w,把自己后半辈子都搭进去了。
该案的核心争议点的在于:USDT不是国家规定的法定货币,抢劫此类虚拟货币是否构成犯罪?这几个法盲就对于抢USDT不犯罪这件事上深信不疑,一审被判十年以上,后仍不服上诉,翻来覆去的念叨那两句:"USDT不是法定货币,抢这玩意不算抢劫"。但河北高院二审法官的论述一针见血:USDT的获取需支付真实货币,具备明确市场定价,可自由变现流通,完全符合《刑法》中"其他财产"的认定标准,抢劫行为理应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这一判决并非个例,而是司法实践的共识。2021年9月24日,还有2025年11月28日。央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多次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个人交易行为在民法上无效。但民法上的交易无效,绝不等于刑法上的财产不受保护。此前北京、上海等地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已明确,虚拟货币具备管理可能性、移转可能性和价值性,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产,抢劫、盗窃虚拟货币均需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的恶劣性远超普通抢劫。团伙不仅有组织、有预谋,还持刀作案,属于典型的暴力抢劫情形。40万枚USDT按市场价格折算,已达到抢劫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单就这一项情节,就是十年起步。外加上这一伙人之前就抢了不少虚拟币,加上这一次大金额的抢劫,数罪并罚,公家饭应该是能吃到撑了。
这个案件更给热衷虚拟货币场外交易的人敲响警钟。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虚拟货币不是避风港。抢虚拟币跟抢现金、抢黄金在法律层面上没区别,任何想通过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今天水一篇,主要是都2026年了还有这种法盲,觉得好笑就发出来了。还是提醒大家别去走场外,这个世界上不缺愣货,别拿自己的钱和命开玩笑。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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