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炒币、换U警惕四大法律红线。文章解析了个人持币和交易的法律风险
刘磊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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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2026年1月19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重点:要严惩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全链条打击金融"黑灰产",同时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突出惩治利用地下钱庄、虚拟币洗钱等犯罪。这次会议部署释放出对虚拟币相关违法犯罪打击趋严的信号。这次会议后,很多人来咨询刘律:"个人持币会不会被追责?""频繁从事虚拟币相关业务会不会被抓?"对此,本文将直接回应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普通人,持币、炒币、换U,可能会涉及哪些真实、正在发生的法律风险?
一
解读最高检涉虚拟币的最新部署
乍一看,这次最高检会议是一次"离币圈很远"的会议:讲政治、讲法治、讲安全、讲经济犯罪。但如果你认真读完,会发现一个非常清晰且与普通投资者高度相关的信号:检察机关未来阶段的重点之一,是严厉打击金融类、经济类、网络类犯罪,全面维护金融秩序与资金安全。而涉虚拟货币的相关行为,正处在多个风险交叉点上。
根据相关报道,2025年1至11月,在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乱象方面,检察机关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万人。在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方面,起诉洗钱犯罪2684人。司法系统正在从"不鼓励虚拟货币"转向"系统性防控虚拟货币衍生风险",具体的打击方向如下:
一是严厉打击依托虚拟币实施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关联犯罪。由于不法分子经常打着"虚拟币投资""高收益零风险"的幌子,编造虚假项目,诱骗普通群众投入资金,然后卷钱跑路,这样的行为不仅让受害者血本无归,也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因此成为本次最高检重点打击的对象。会议要求检察机关保持高压态势,不仅要严惩此类犯罪,还要深挖背后的资金结算、宣传推广、技术支持等环节,对"黑灰产"的全链条进行打击。
二是重点惩治利用虚拟币洗钱、非法跨境资金转移行为。由于虚拟币具有匿名性、跨境性等特点,一些不法分子将违法所得,通过虚拟币兑换、交易等方式掩盖资金来源,规避监管,破坏国家金融秩序。最高检这次部署,与2025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审议通过的《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管理办法》形成对应,彰显了我国对反洗钱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
个人炒币涉及违法吗?
关于个人炒币是否涉嫌违法、甚至是刑事犯罪的问题,我们团队在之前的公众号文章里也写过很多了。需要明确的是,这次最高检的部署并不是将所有和虚拟币相关的行为都纳入打击范围,也并没有直接针对普通个人持币行为,法律监管打击的是"非法经营行为",而非"个人投资行为"。只要你的资金是干净的,不触碰"非法经营"红线,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哪怕频繁买卖,也仅属于民事范畴;个人持有、买卖比特币、稳定币等虚拟货币,本身并不违反刑事法律。
司法实践中,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主要看三个方面: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是否对法益造成侵害。对于那些未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仅仅是个人持有少量虚拟币且不以危害社会秩序或他人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通常不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但任何借助虚拟币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就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了。
三
普通投资者最容易触碰的四道红线
虽然持币、炒币本身并不违法,但在实际操作场景下,大家不经意的行为会很容易触碰法律红线。结合此次会议部署、反洗钱新规及相关监管要求,普通投资者需重点警惕以下四类行为。
(一)我就是帮别人买卖U,赚点辛苦费
很多人觉得我就是帮朋友换个U,收个款,赚点差价。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类行为风险极高。如果你是长期、频繁帮人换U,又使用了自己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过账",你以为是"朋友互助",司法上可能直接将你的行为定性为"资金通道"。不论你从中间收取一点点差价,还是手续费甚至返佣,都可能会触发刑事风险。
不同于偶发性的个人资产处置,这种"点对点"为他人提供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服务,具有持续性、营利性和社会危害性。部分案件中,这类行为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变相从事地下钱庄业务,直接触碰金融监管红线。
(二)场外交易容易"被动洗钱"
很多普通投资者在出入金的时候,无法控制对方的钱是不是"干净的"。一旦你卖币收到的人民币来源于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赃款渠道,哪怕你完全不知情,也有可能面临银行卡冻结、警方调查或者资金被认定为"涉案资金"而卷入刑事案件的风险。
这种场景常触发帮信罪、掩隐罪等罪名,"明知"是认定这类罪名关键的主观要件。司法实践中对"明知"的认定,并不完全依赖行为人的供述,而是采用推定规则,即根据客观交易行为推定主观认知。例如使用Telegram等加密通讯工具、交易价格偏离市场价、交易时间和资金流向异常等综合进行认定是否存在主观"明知"的有力依据。即便当事人否认主观明知,只要全案证据形成闭环,司法机关仍可能据此作出不利认定,审查标准近年来明显趋严。
(三)警惕"高收益币""稳赚项目"的连带风险
如果,你参与的某个虚拟货币项目承诺保本、承诺固定收益,又设立拉人头的返佣机制,并且通过微信群、电报社群等私域推广,这很大可能是诈骗团伙搭建的资金盘或传销型平台,往往同时融合了庞氏结构、传销机制与虚拟货币外壳,具有明显的违法犯罪特征。这些非法平台往往通过虚假宣传吸引用户参与到"带单""社群",一旦平台跑路或被监管部门查处,参与者将面临资金无法追回的风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风险并不仅限于项目的核心操盘者。是否构成犯罪,不会仅看参与者是否"知情",而是结合其参与深度、获利情况、行为持续性以及对项目运作的实际影响进行综合判断。一些参与者自认为只是"跟投者"或"普通推广者",但如果其行为已经介入到项目的推广、扩散或利益分配环节,就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四)用U做生意、收款的风险
现在越来越多的行业,比如跨境电商、游戏、外贸、技术服务用USDT、USDC做结算,但是在中国境内,U并不是法定支付工具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规定,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也不具有与人民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一旦出现金额较大、频率较高、持续经营的虚拟币收付款行为,尤其涉及第三方结算或跨境资金流动,极易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甚至构成变相地下钱庄。这类行为正是当前司法实践中打击力度最严、风险最高的领域之一,也是普通人最容易在无意中触碰的红线。
四
个人持币应当如何规避风险?
(一)明确自己"持币"的边界
最好要有清晰的边界意识,严格遵守金融监管相关规定,坚决不碰来源不明的资金,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炒作牟利以及相关经营性活动,仅自行持有存量虚拟货币是最安全的。
(二)不要把币放在"来路不明的平台"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包密钥,避免参与高频、大额、匿名交易。更不要在不了解平台资质的情况下,将虚拟币转入所谓的"高收益理财平台"或境外不受监管的虚拟币交易平台,避免你的钱流入"资金盘"而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三)理性看待虚拟货币的价值
要清醒地认识到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也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摒弃"高收益"幻想,明确虚拟货币价格易受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而大幅涨跌,本质上属于高风险的投机行为,应理性看待虚拟货币的"价值"。
(四)真出事了,怎么补救?
在实务中,如果遭遇虚拟资产被盗、被骗等情况,应第一时间梳理并妥善留存交易记录、聊天记录、平台操作截图、资金流水等相关证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发现自身可能涉及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更要及时寻求律师的专业意见,尽早化解刑事法律风险。
律 师 有 话 说
最高检的1月的会议部署清晰传递出我国对虚拟货币相关违法犯罪的"严监管"态度。如果你是普通投资者,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你避开雷区;如果你是币圈从业者,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更需要认真审视自己的风险边界。毕竟:市场有周期,而法律没有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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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团队简介
刘磊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北京盈科(香港)律师事务所注册外地律师。上海律协数字科技与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区块链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同济大学人工智能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兼职研究员。
在法律出版社已出版专著《数字货币与法》《数据合规》《反电信网络诈骗》,其中《数字货币与法》荣获"2022-2024年度静安律师出版专著一等奖"。多次荣获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优秀涉外律师,盈科上海"卓越人才""涉外人才""十大讲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专注虚拟货币、跨境收单、支付结算、礼品卡、第三四方支付等数字金融领域的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工作,全网50余万粉丝,办理数百起相关案件。办理"盘古社区"、"某虚拟币交易所非法经营案"、"158亿青岛特大虚拟币换汇案"、"衡阳400亿虚拟币洗钱案"、"潜江杀羊盘"等被央视新闻、光明网、地方媒体报道的重大案件。
曾多次受邀为某市公安、某市检察院共计上百名办案人员讲授涉虚拟货币法律问题。曾多次受邀在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等高校讲课。在《中国刑事司法》《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数字法治评论》等期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全网发表专业文章数百篇。
针对研究领域的法律问题,另曾接受新华社、法治参考、中国知识产权报、每日经济新闻、方圆、21世纪商业评论等知名媒体的采访。
营鹏飞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法律硕士、盈科青工委委员、多次获得盈科全国优秀律师。代理大量的"矿机"纠纷、涉"币"借贷及财产损害争议案件,并为涉币的非法经营罪、帮信罪等案件当事人提供辩护,实务经验丰富。
陈明冬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2022年度盈科全国优秀律师。多年深耕虚拟货币相关的民刑事研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业务领域:涉虚拟币民刑事案件、银行账户解冻、企业法律合规及商事争议。
刘晓峰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入研究虚拟币民刑事案件及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则。业务领域:区块链及金融科技、RWA、加密资产及衍生品、证券发行及股权并购、公司合规及法律顾问等。
何文轩律师,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香港留学硕士,《香港虚拟货币实务合规分享》主讲人,上海某国际高中区块链方向外聘导师。业务领域:刑事金融案件、涉外合同纠纷、数据合规。
李文珂,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波士顿大学法学硕士,曾就职于美国知识产权律所IP&T GROUP。业务领域:跨境支付、海外合规。
施楚涵,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爱丁堡大学法学硕士,英语专业八级(TEM8)。业务领域:Web3、合同纠纷、知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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